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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起信访局不再受理越级上访
 信访局 2014-01-01 13:39:16

  据报告网了解:4月23日下午,国家信访局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该《办法》明确,下月起各级政府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有关行政机关可不受理越级上访。5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意味着,如果有人要上访县里土地征用问题,须向当地国土部门、政府以及上一级国土部门提出。

  国家信访局相关负责人称,2013年7月1日,国家信访局已全面放开网上投诉受理,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网上投诉等书面形式进行信访。

  同时,国家信访局正在搭建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把来访、来信、来电、网上投诉等不同形式反映的信访事项,在网上统一流转,把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等重要环节,通过互联网公开。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张恩玺说,分级受理来访事项是《办法》的核心内容之一。据宇博智业了解,《办法》就来访事项由哪一级受理办理,哪些该受理哪些不受理,受理后怎么办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根据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管辖层级,到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二是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并引导来访人以书面或走访形式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同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下级有关机关;

  三是在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中,首先收到的机关先行受理,不得推诿。所谓本级机关,是对来访事项有直接管辖权的机关。如果本级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以下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上一级机关是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

  张恩玺还强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有关行政机关不受理,并不意味这些事情就没人管没人问。我们在受理环节明确分流,就是为了使来访事项更好地落地,找到更有效的解决途径,使该由哪个层级管的事找哪个层级,该由哪个途径解决的去找哪个途径。

  保护信访权益就近表达诉求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龚维斌认为,《办法》既规范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保护他们的信访权益,让他们依法有序就近表达诉求,寻求问题解决途径,又对信访工作人员提出要求,让他们认真履职,按照程序办事。

  “绝大部分事项其实在基层能够得到解决。”龚维斌认为,信访人之所以“信上不信下”,与认为上面官员能够“压住”下级的传统观念不无关系。有些信访人对信访程序不太了解,需加强疏导教育。对各级行政机关而言,龚维斌认为,确实要提升工作水平,从而提高信访人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同时,要完善考核制度,倒逼基层改进。

  哪些信访不予受理?(6种情况)

  1.属于人大、法院、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来访事项;

  2.对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提出的来访事项,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来访事项已经受理或正在办理的;

  4.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未提出复查(复核)请求而到上级机关走访;

  5.对处理(复查)意见不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请求复查(复核)的;

  6.已经审核认定办结或已经复查复核终结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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