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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投毒案被告人:只为愚人节整人没预料会死
 化学 2013-01-01 16:05:11

  “复旦大学投毒案”11月27日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上午9时30分、下午1时30分两次开庭审理。被告人林森浩表明投毒动机,是为了愚人节整黄洋,没有预料到会致死。

  被告家属:一审后或更换律师

  上午8时15分左右,黄洋父母和大姨已经抵达现场,黄洋的两个姐姐也从江苏赶来参加庭审。法院外,黄洋母亲泣不成声,黄洋的大姨抱着安慰她,黄洋的父亲黄国强称,他尚未收到出庭作证的通知。

  被告林森浩的叔叔和弟弟也赶到法院,两人对黄洋的过世表示惋惜和歉意,但他们对案件本身也有自己的疑问,也想要知道更多重要信息。据林森浩的叔叔说,在日常的生活中,林森浩是一位性格阳光开朗的小伙,“没有想到林森浩被指控,无法理解他会做出被指控的投毒杀人事件”。 林森浩的叔叔表示,对于林森浩所投的毒物是否就是黄洋的致命毒物,他们仍然心存疑点。

  此前有网友透露,林森浩的辩护律师可能会做有罪辩护。林森浩叔叔表示,对于林森浩的辩护律师,他们家人确实不是十分满意,不排除在一审结束后更换律师。

  被告自述:毒药来自实验室

  公诉人称,3月31日,林森浩以做实验为名向他人借得钥匙,从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注射器,放入黄色医疗废弃袋后随身携带,在宿舍的饮水机投毒。经法医鉴定,黄洋符合生前二甲基亚硝胺中毒,造成肾脏、肝脏等多器官损伤,饮水机水桶、出水口、黄洋的水杯、杯中饮用水、尿液中均检验出含有二甲基亚硝胺成分。

  林森浩称,二甲基亚硝胺确实是他从学校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得,该药品是其放射科同事于2011年从天津购入。3月31日,他去了两次实验室,第一次是和同一实验室的同学吕某一起去的,确认了二甲基亚硝胺的位置,第二次他以落下东西为名,向吕某要得实验室钥匙和黄色医疗废弃袋后独自进入实验室,拿到100ml的二甲基亚硝胺的试剂瓶和一支注射器,里面残留有2.3ml的黄色液体,他猜测就是做实验用的二甲基亚硝胺,并随身带到了其实习的中山医院超声科。午饭后,他回到宿舍,将试剂瓶和注射器丢弃在教学楼楼梯口的垃圾箱,因为黄色医疗废弃袋比较显眼,另外丢弃在偏僻处的另一个垃圾箱。丢弃后,林森浩又回到宿舍,在网上搜索了关键词“二甲基亚硝胺”。

  林森浩表示,他下毒时以为,黄洋喝下加入二甲基亚硝胺的饮用水后只是会身体难受,没有想到会死亡,但在网上了解到二甲基亚硝胺的毒性后,也并未放弃。4月1日,黄洋拿着自己的白色水杯接水饮用后,林森浩听到他有干呕症状,没有阻止和告知,而是离开了宿舍。4月1日下午,林森浩回到宿舍后,黄洋已经躺在床上休息。慌张的林森浩又回到中山医院超声科,再次在网上查询了二甲基亚硝胺的信息。4月2日,林森浩给黄洋做了肝、胃的超声检查,告知黄洋其肝、胃均没有问题。4月3日,林森浩曾将投毒的水桶还回宿舍楼管员的卖水登记处,但最终仍被找回。

  否认因琐事投毒称只是巧合

  对于公诉人的公诉书,林森浩表示对于其中所提到的投毒过程没有异议,但对于自己“因琐事”加害黄洋的指控表示否认。

  林森浩表示,自己与黄洋关系一般,不是很“铁”,黄洋认为林森浩没生活情调,而林森浩觉得黄洋虽然很优秀但有些自以为是,两人平时也会聊天,谈谈各自的理想、个人想法,并没有太大的冲突。

  林森浩表示,黄洋偶尔会开他的玩笑,他有时会不能接受,“我比较注重公平,认为对人对己应该一样,但黄洋有的时候做不到”。他知道黄洋考博士的情况,而自己因为考虑到前途、家庭经济状况,已经放弃读博。

  清华投毒案没破就想效仿

  “这只是一次巧合。”林森浩说,3月30日,他们一群同学在打游戏时,黄洋拍着同学的肩膀,高兴地说着4月1日愚人节整人计划,“我看到他这么得意,就想那我就整你一下。”林森浩表示,他听过清华大学投毒案,一直没有查到凶手,所以就想到了这个方式,由于毒物为黄色液体,气味也比较浓,林森浩原以为黄洋会发现,但黄洋仍然喝下了水,“我认为黄洋喝下的二甲基亚硝胺很少量,我做实验中大部分大鼠都未死,相同体积下人的抵抗力比大鼠要强,所以我当时并没有想到黄洋会死,以为他难受一段时间会转好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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