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店征税的传言由来已久。2010年7月,《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业界普遍猜测,这是对网店征税的“前奏”。预计年内正式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对整个电商界来说,这不啻为一枚重磅炸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今年发布的“网络创业促进就业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网络经济年均增速30%,累计创造的直接和间接就业岗位超过1000万。报告预计到2015年,以淘宝网为代表的部分网络零售平台将覆盖5亿消费者,交易额有望超过2万亿元,带动直接及间接就业3000万人。而淘宝网的数据显示,目前94%的淘宝卖家月营业额在2万元人民币以下,其中一些发展较好的商家,在线下已经开始缴税。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获得的收益并不大,但征税成本却很高,甚至可能形成税收成本大于收益的倒挂现象。同时,还会打击微型经济的积极性。这些问题都不能不考虑。
首先,对网店征税要做到准确评估。
其次,对谁征、怎么征应当明确,这是目前引起争议最大的问题。目前来看,大多网店是个人开的,并没有在工商局登记,难以看做工商纳税的主体,而且网购平台的销售数据也难真实统计。
目前,上述种种问题都还存在不小争议,相关部门需要更充分的时间进行调研。在没有真正解决这些争议之前,对网店还是“放水养鱼”的好。因为从目前数据来看,多数网店也还处在初期创业阶段,利润并不算多,即使征税,可能税额也极少。暂缓征税,不但对网店发展有利,对最终税收的增加也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