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核心观点】近期"为65岁母亲和年迈外婆租房3天被拒20次"的新闻引发热议。数据显示,超7成房东对70岁以上老人存在隐形筛选,而适老化改造需求与房主顾虑形成矛盾闭环。法律界认为年龄限制不属违法,但社会共治机制缺失加剧了老年群体住房困境。
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租房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指出,房产中介透露,房东普遍实行"三不租原则"(老人/带娃/养宠),其中对老年人的拒绝多通过隐性手段实现。调查发现,超60%的租赁纠纷源于房主在签约后得知有高龄同住人便设置额外条件:或要求提供健康证明、需子女陪护承诺,或抬高租金20%-30%作为"风险补偿金"。
上海某法院曾审理过房东因租客隐瞒78岁失能老人入住而拒交房屋的案例,最终判决强调:"将自然衰老视为合同欺诈有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房主不得以年龄为由单方毁约。"这提示法律虽不禁止自主选择租客的权利,但歧视性操作已触及道德边界。
超过半数房东对"适老化改造"存在误解,认为需进行破坏性装修。实际上,这类改造多为微调整:如安装防滑地砖(成本约150元/㎡)、加装卫浴扶手(单个30-200元),或设置低位开关插座等低成本改善措施。
法官指出,若租客希望进行适老化改造,必须在签约时明确约定:
1. 改造方案需经房主书面同意;
2. 约定合同到期后设施归属(无偿移交/补偿金额);
3. 明确日常维护责任划分。
房东普遍担忧两类风险:一是老年人意外伤害赔偿,二是非正常死亡引发的"凶宅效应"。数据显示,2021-2024年涉及老年租客的安全纠纷中,68%因房屋基础安全标准不足导致(如电路老化、防滑措施缺失)。
法律人士明确:"房东对房屋安全负有保障义务,但无需承担正常行为风险。若地面符合防滑国标且已设置警示标识,则老人自行摔倒不构成房东责任。"至于非自然死亡是否构成凶宅,法院判决均认定:自然离世不属于法律定义的'凶宅'范畴,房主无权主张精神赔偿。
【解决路径】
1. 制度创新:建议将适老化改造纳入公租房保障体系,在税收政策上对收租老年群体的房东给予优惠;
2. 信息平台建设:推动房屋租赁平台增设"老年人友好房源"标签,建立标准化评估认证机制;
3. 保险兜底:推广"租房意外险+子女担保"组合方案,降低房主风险敞口;
4. 认知重塑:通过社区宣传消除对老年群体的刻板印象,将适老化需求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条款。
当前我国60岁以上人口已达2.8亿,预计到2035年老年人租房市场规模将突破万亿。破解这一民生难题需要法律规范、市场创新和社会共情协同发力,唯有建立多方共赢的治理框架,才能让"老有所居"从口号转化为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