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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生活垃圾处理 2025-05-29 06:50:11

  中国报告大厅网讯,(总字数:约800字)

  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贵州省近日联合多部门发布《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明确自2025年6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通过制度创新与分类施策,推动形成“谁产生、谁付费”和“多排放少优惠”的激励约束机制,旨在提升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助力实现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目标。

  一、明确界定生活垃圾范围 压实缴费主体责任

  办法首次系统性界定了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的范畴,涵盖居民日常生活及服务业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含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并要求城市、县城、建制镇内所有单位和个人均需缴纳处理费用。这一规定填补了此前政策覆盖范围不清晰的空白,强化了全民参与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意识。

  二、分级管理体系落地 统筹区域差异化需求

  贵州省建立“统一政策、分级管理”制度框架,授权各市(州)、县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模式。收费标准制定需以成本监审为基础,并综合考量财政补贴力度、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承受能力等要素,确保政策既体现公益性又具备可持续性。

  三、创新分类计价模式 推动资源高效利用

  针对不同群体和场景,办法设计了差异化的收费方案:

  1. 居民用户可选择“水消费量折算系数法”随水费合并缴纳,或按户/人定额收取;

  2. 非居民单位鼓励依据实际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也可采用职工人数等替代指标定期计费;

  3. 厨余垃圾处理单独制定阶梯式收费标准,对非居民厨余垃圾实行“多排多付费”原则,并在总费用中设置扣减比例以促进源头减量。

  四、建立分类差异化收费机制 激励公众参与

  办法提出将生活垃圾分为“混合垃圾”与“分类垃圾”,通过设置价格梯度引导垃圾分类行为——对实施精准分类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费率优惠,而未分类处理的混合垃圾则需承担更高费用。这种政策设计预计可提升居民分类投放积极性,并为后续资源化利用创造条件。

  政策成效展望

  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系统整合生活垃圾收费模式的制度文件,《贵州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将通过价格杠杆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形成政府、企业与社会协同治理的新格局。2025年6月新规实施后,预计可实现全省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覆盖率超98%,无害化处理率保持100%目标,并为其他省份提供可复制的生态文明建设经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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