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快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区域协调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行政区划改革尤其是撤县设区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重要现象。这一改革不仅改变了城市的行政格局,还对土地资源的配置产生了深远影响。通过对2009—2019年全国微观土地交易数据的分析,结合理论框架与实证研究,本文深入探讨了撤县设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多维度分化效应,揭示了其在不同区域和城市类型中的差异化影响。
《2025-2030年中国土地登记和资产追踪区块链行业市场调查研究及投资前景分析报告》行政区划改革中的撤县设区政策对土地价格产生了显著影响。研究发现,撤县设区使土地价格总体上升了37.74%。在控制了区县和时间固定效应后,这一影响依然稳健,表明撤县设区对土地市场的冲击是长期且持续的。进一步分析表明,撤县设区显著推升了住房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的价格,分别上升了9.05%、10.79%和8.83%,而工业用地价格则下降了4.54%。这一结果表明,撤县设区加剧了地方政府在住房用地和工业用地之间的“剪刀差”供地策略,即通过抬高住房用地价格增加土地财政收入,同时压低工业用地价格以吸引投资。
土地行业分析提到撤县设区对土地价格的影响在不同区域表现出显著的分化特征。在东部地区,撤县设区进一步强化了地方政府的“剪刀差”供地策略,住房用地和商住用地价格分别上升了15.80%和9.52%,而工业用地价格下降了5.71%。这表明,东部地区的市级政府在撤县设区后,通过降低土地供给弹性,进一步抬高了住房用地价格,同时加大对工业用地的价格补贴,以促进招商引资。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的撤县设区对各类土地价格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中西部地区的土地资源相对充裕,难以通过抬高地价来维持土地出让收入。
撤县设区对土地价格的影响在不同规模城市中也表现出显著的异质性。在大城市,撤县设区通过促进集聚效应,显著提高了住房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的价格,分别上升了8.30%、13.68%和11.84%,而工业用地价格下降了6.62%。这表明,大城市在撤县设区后,通过强化“剪刀差”供地策略,进一步提高了土地要素对高质量发展的保障能力。然而,在中小城市,撤县设区对各类土地价格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中小城市的土地资源相对充裕,难以通过抬高地价来维持土地出让收入。
撤县设区对土地价格的影响还因实施区域与城市中心的距离而表现出差异性。在靠近城市中心的区域,撤县设区显著提高了各类用地的价格,住房用地、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价格分别上升了16.96%、19.20%和17.30%,工业用地价格也上升了5.68%。这表明,靠近城市中心的撤县设区通过促进要素集聚,增强了土地需求,进而抬升了地价。然而,在远离城市中心的区域,撤县设区对各类土地价格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远离城市中心的区域难以通过集聚效应提升土地价值。
撤县设区不仅影响了土地价格,还对土地出让金和出让面积产生了显著影响。总体来看,撤县设区显著增加了住房用地的出让金总额和出让面积,分别上升了19.51%和16.13%。然而,这一政策对工业用地的出让金总额和出让面积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地方政府在撤县设区后,主要通过扩大住房用地供应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而非通过增加工业用地供应。此外,撤县设区对基础设施用地的出让面积也无显著影响,表明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用地供应上保持了相对稳定的策略。
撤县设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影响在不同区域表现出显著的分化特征。在东部地区,撤县设区对住房用地出让金和出让面积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东部地区的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通过抬高地价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而非通过扩大供应。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的撤县设区显著增加了住房用地的出让面积和出让金总额,分别上升了26.55%和27.71%,但对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的供应则表现出明显的紧缩趋势,工业用地出让面积下降了19.23%,基础设施用地出让面积也显著减少。这表明,中西部地区的土地资源相对充裕,地方政府在撤县设区后更倾向于通过扩大住房用地供应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但这一策略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粗放利用和过度依赖。
撤县设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影响在不同规模城市中也表现出显著的异质性。在大城市,撤县设区对住房用地出让面积和出让金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大城市的土地资源相对稀缺,地方政府更倾向于通过抬高地价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然而,在中小城市,撤县设区显著增加了住房用地的出让面积和出让金总额,分别上升了22.84%和30.30%,表明中小城市的土地资源相对充裕,地方政府在撤县设区后更倾向于通过扩大住房用地供应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此外,撤县设区对大城市的工业用地和基础设施用地供应无显著影响,但在中小城市,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减少了14.39%,基础设施用地出让面积减少了24.07%,表明中小城市在撤县设区后可能面临更大的财政压力,导致其在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供应上表现出紧缩趋势。
撤县设区对土地资源配置的影响还因实施区域与城市中心的距离而表现出差异性。在靠近城市中心的区域,撤县设区显著增加了住房用地的出让金总额,上升了24.04%,但对出让面积的影响并不显著。这表明,靠近城市中心的撤县设区通过促进要素集聚,增强了土地需求,进而抬升了地价。然而,在远离城市中心的区域,撤县设区显著增加了住房用地的出让面积,上升了18.33%,但对出让金总额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远离城市中心的区域难以通过集聚效应提升土地价值,地方政府主要通过扩大住房用地供应来增加土地出让收入。此外,撤县设区对靠近城市中心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金总额有显著提升作用,上升了32.67%,但对远离城市中心区域的工业用地出让面积和出让金总额的影响并不显著,表明远离城市中心的区域在工业用地供应上可能面临更大的挑战。
综上所述,撤县设区作为一项重要的行政区划改革,对土地资源配置产生了显著的分化影响。总体来看,撤县设区扩大了地方政府的土地经营规模,增加了住房用地的出让面积和出让金收入,但未能有效遏制地价上涨趋势。这一政策在不同区域、不同规模城市和不同空间位置表现出显著的异质性。在东部地区和大城市,撤县设区强化了住房用地和工业用地之间的“剪刀差”供地策略,但在土地供应面积和出让金方面变化不显著;而在中西部地区和中小城市,撤县设区显著增加了住房用地的出让面积和出让金总额,但对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的供应则表现出紧缩趋势。此外,撤县设区对靠近城市中心的区域具有更强的要素集聚效应,显著提升了各类土地的价格和住房用地的出让金收入;而在远离城市中心的区域,土地利用呈现出“粗放式”特征,住房用地出让面积增加但地价和出让金变化不显著,同时工业和基础设施用地供应减少。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建议在推进行政区划改革时,应充分考虑区域特点、城市规模和空间位置的差异,制定差异化的行政区划调整策略。对于能够通过撤县设区促进土地市场回升和改善财政状况的地区,可适度放宽行政区划调整限制;而对于土地资源相对充裕的地区,则应避免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推动土地的集约利用和高质量发展。同时,建议优化地方政府考核机制,弱化土地财政依赖,强化民生、教育和环境等方面的考核权重,引导地方政府从“粗放型”土地开发转向高质量发展。此外,还应探索多元化的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优化土地资源空间配置,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建立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土地资源整合与盘活机制,以提高土地要素配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