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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协同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信用 2025-02-27 14:58:54

  《2025-2030年全球及中国信用行业市场现状调研及发展前景分析报告》指出,近年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天津、河北两地相关部门,在信用监管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创新合作。近日,三地共同印发《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关于实施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意见》,标志着区域信用监管一体化迈入新阶段。通过聚焦“信用+”服务、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提升以及信用监管机制构建三大方向,京津冀三地携手打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一、探索“信用+”服务场景 创新信用监管工具

  为推动信用监管效能提升,京津冀三地将共同探索创新信用服务应用场景。通过综合运用信用承诺、信用评价、信用报告等新型信用监管工具,“信用+”服务模式将被广泛应用于市场监管的各个业务领域。这一系列措施旨在赋能市场主体发展的同时,进一步规范信用修复流程。

  值得关注的是,三地将统一信用修复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实现信用修复“同标办理”。通过建立信用修复协查协办机制,企业将享受到更加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助力经营主体重塑良好信用形象。

  二、融入全生命周期管理 提升市场竞争力

  在提升经营主体信用合规能力方面,京津冀三地提出了一揽子举措。通过指导企业将信用建设纳入全生命周期管理,并开展跨区域的企业信用评价,区域内信用风险低、信用评价高的企业将被优先推荐加入企业信用同盟。

  这一系列措施不仅有助于培育信用优质品牌和核心竞争力企业,还能以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推动形成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三地还将共同打造区域信用数据平台,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精准的信用服务。

  三、构建一体化监管机制 推动信用信息共享

  为实现区域信用监管协同发展,京津冀三地将重点推进信用监管一体化机制建设。具体措施包括:建立完善京津冀数据中心实验室和数据分区,制定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推动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探索信用监管数据开放机制,向企业开放相关信用数据;制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交换标准和共享机制。

  此外,三地还将拓展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的共享互认。通过这些措施,区域信用监管体系将更加完善,为经营主体提供更高效的信用服务。

  四、实施差异化监管模式 优化营商环境

  在提升企业获得感方面,京津冀三地将持续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共享互认,并探索建立登记事项、公示信息容错清单。对信用风险较低的经营主体,优先采取非现场检查和触发式监管等柔性监管方式,切实做到“无事不扰”。

  通过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三地将努力营造更加宽松包容的市场环境,让企业真正感受到政策的温度与效率。

  总结

  京津冀三地联合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不仅体现了区域协同发展的新思路,也为全国信用监管改革提供了有益经验。通过创新“信用+”服务场景、提升经营主体信用能力、构建一体化监管机制以及实施差异化监管模式等措施,三地正在合力打造一个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这一系列举措将为区域内经营主体注入新的发展动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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