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以岭药业召开发布会回应质疑,相关负责人回应了连花清瘟是否有开展过双盲研究和对连花清瘟是治疗新冠推荐用药问题以及对于说明书关于连花清瘟不良反应的的不明确问题做出了相关的解答。以岭药业的董秘吴瑞表示对于诋毁公司发布不实信息的行为,已经保留证据报案,将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对于投资者关注的连花清瘟没有开展过双盲研究的问题。公司表示,随机双盲多中心、随机分组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等都是国际医学界认可的药物临床评价方法,针对不同病种、不同情况、不同阶段,可以采取其中任何一种研究方法,结果都是具有科学价值的,连花清瘟从研发上市至今近20年,是国内开展临床评价研究最多的创新中药之一。
公司表示,在对连花清瘟进行推广时,一直严格按照国家药监局批准的适应症进行市场推广。2020年4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连花清瘟功能主治增加“在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常规治疗中,可用于轻型、普通型引起的发热、咳嗽、乏力”。
国内新冠疫情发生后,2020年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中,首次将连花清瘟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之后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六/七/八版)》继续将连花清瘟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除将连花清瘟继续列为中医治疗医学观察期推荐用药外,还将其列为临床治疗期(确诊病例)轻型和普通型推荐用药。
针对一些报道说连花清瘟药品说明书中关于不良反应和禁忌的描述一直不明确。公司表示,2019年3月,公司已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中成药非处方药说明书撰写指导原则》的规定,对连花清瘟胶囊说明书的“不良反应”、“禁忌”项向药品监管部门提出了修订。其中【不良反应】修订为“上市后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胃肠道不良反应如恶心、呕吐、腹痛、腹泻、腹胀、反胃,以及皮疹、瘙痒、口干、头晕等”,【禁忌】修订为“对本品及本品成分过敏者忌服”。
公司表示,作为已上市近20年的中成药,连花清瘟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显示,不良反应发生率属于国际医学科学组织委员会 (CIOMS)推荐定义的“非常罕见”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