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已成为当下最普遍的购物形式,越来越常见,有些时候难免出现不合意或买错需要退货,但看似简单的退货操作,实际却常常遇到一些麻烦。虽然在网购领域早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但在实际执行中,一些卖方和平台会以各种理由拒绝消费者的退货申请。
物流产业之所以在近年来可以发展得如此如日中天,多亏了网络购物给大家带来的生活便利。由于大家对于网络购物的认可度增加,可以通过互联网买到质量较好,有信誉保障的商品,很多人也愿意采用这种省时省力的方法进行购物。
而且现在很多网上经销的产品价格甚至比线下他的实体店还要低,这也是为什么,更多注重性价比的中老年人群也开始使用网购购买商品的主要原因所在。
网购的需求量变大,使得物流物件的商品也急剧增加,但是目前物流行业存在的企业是非常多的,行业内竞争比较明显。但这依旧不妨碍物流行业的高速发展和进步,从某种程度来讲,网络购物是物流产业高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在网络购物盛行之前,物流服务主要针对于搬家迁移来进行产品的邮寄,市场份额并不多,这和现如今,物流驿站门庭若市,各种快件进进出出的繁忙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现在每隔一条街都能看到物流驿站,而这些物流驿站给大家生活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在自己家周围就可以取快递,将自己在网上买的商品拿至手中,在自己家方圆一里的范围内,就可以满足日常生活的所有需求。
这是数字智能化时代给我们带来的便利,物流产业的高速发展也应归功于此。而未来大数据及物联网技术的逐渐成熟和发展,会使得物流产业得到进一步的细分和优化,物流产业的前景是值得肯定和期待的。
2018-2023年移动互联网购物市场行情监测及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表示,81.8%的受访者表示完善网购退货会增加自己的网购意愿。在网购退货上,70.2%的受访者建议简化网购退货流程,61.1%的受访者建议售前告知退货规则。受访者的建议还有:提高电商产品质量(59.8%),加强对平台和商家的监管(52.3%)等。
平台是第一责任人,有义务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一方面要压实平台电商责任,包括平台开展自营业务时,应当确保商品质量合格,符合国标,符合消费使用的惯常标准。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要学会躲坑避雷,要“明明白白看广告,认认真真签合同,淡定从容存证据,依法理性去维权”。
此外,刘俊海建议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消费者退货权益上,进一步扩大无因退货制度的适用范围,也就是后悔权要既适用于商品也适用于服务,线上、线下都应当有后悔权的制度。“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以及经济法治化、诚信化和数字化实践的需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应当与时俱进。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网络消费司法解释,对网络消费领域的民商事习惯进行了充分吸收,但司法解释主要的职责是解释法律,而非创设行为规则。目前在网络消费领域还存在漏洞和盲区。为进一步落实消费者友好型的法治理念,有必要全面细化消费者在网络消费领域的各项权利,进一步促进网络经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