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即将正式施行。据中国报告大厅记者了解,7月21日至8月26日,省消协、省旅游行业协会等组织38名调查人员,以普通游客身份进行体验式调查。调查选定了4家旅行社以及济南、烟台、威海、临沂、枣庄5个城市11个景点,对旅行社服务、景区观景设施等多个项目进行了详细考察。现对2013年我国旅游消费行业分析如下:
报告显示,在各市各个景区,调查人员均能切身“体验”到大量明显违反《旅游法》相关规定、景区设施不健全、管理水平低下、游客“被宰”问题。
在消费体验选择的5条旅游线路中,有2条存在旅游购物现象。在一条二日游线路中,游客参观景点的时间不足30分钟,却被要求参加一个40分钟的商品推介会,又用一个小时安排游客购物;另外一条线路上,游客被滞留在购物场所长达三个小时。
旅行社在与游客签订的合同中,故意模糊概念、含糊其辞损害游客知情权的情况也很普遍。有的旅行社报价中费用只包含第一门票费,景点中景中景、园中园以及诸多自费项目,旅行社并没有提前讲明;一条旅游线路上旅行社事先承诺的住宿条件是商务酒店或同等条件,到达后调查人员发现,一个房间坐便器垫发霉,床单明显没有更换,另一个房间空调直接不能用。
《旅游法》规定景区应有必要的配套服务和辅助设施,应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有的景区游览电瓶车缺乏调度,游客在烈日下等待半个多小时且没有遮阳棚。由于景区缺乏路标指示,致使游客多走数百米“冤枉路”的情形也较为普遍。
更为严重的是,调查人员发现部分景区的安全提示和防护措施离标准差距不小。在某个景区的隧道和地下峡谷内,竟然有个别照明设施损坏,且没有无线通信信号致使手机无法使用,全程也没发现设有救援电话。
在所有调查人员的不满意选项中,“餐饮和食品”环节得分最低。多数调查团成员均体验到,景区餐厅就餐环境不够卫生、服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 对客人所提服务要求不积极回应甚至不理不睬。某海滨景区餐厅所提供的饭菜有异味,小米汤竟然是变馊变味的剩汤剩饭。某知名景区附近的旅游饭店,菜价比其他普通餐饮饭店高出4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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