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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导体“流片地即原产地”规则再明确 解读来了:并非新政(20250412/12:27)
 新政 2025-04-12 12:27:15

根据海关总署的相关规定,“集成电路”原产地按照四位税则号改变原则认定,即流片地认定为原产地。对此,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建议,“集成电路”无论已封装或未封装,进口报关时的原产地以“晶圆流片工厂”所在地为准进行申报。记者关注到,该文发布后,市场对其进行多种解读,且其中不乏部分误读。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一名匿名人士向记者表示,4月11日其官方平台发布的关于半导体产品“原产地”认定规则,并非日前发布的新政。 该人士称,中国长期以来作为集成电路的进口国,坚持零关税,为全球半导体产业可持续化发展和创新贡献巨大。但随着目前全球化贸易体系被单方面打破,这次推文是通过了解我国政府早已明确的相关规定,帮助行业统一认识,依规开展业务。(科创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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